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 公安部决定自9月1日起简化外国人过境中国手续  2007-08-30  · 中国投巨资改善城乡水体污染  2007-08-30  · 中国佛教界将首次公祭炎帝  2007-08-30  · 赤道中东太平洋迎来拉尼娜 我国易出现秋汛冻害  2007-08-30  · 中国最大网络传销案告破 涉及17万人  2007-08-30  · 联合国拟将动物遗传资源保护纳入国际框架  2007-08-30  · 首张外资银行卡或于9月面世  2007-08-30  · 快讯:美宇航局称无证据表明宇航员在飞行前醉酒  2007-08-30  · 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将成立  2007-08-30  · 全国首部考试条例出台 重庆立法禁炒高考状元  2007-08-30  · 日08年度国防预算出台 斥资157亿研制隐形战机  2007-08-30  · 巴前总理称穆沙拉夫将辞去陆军参谋长职务  2007-08-30  · 云南曲靖一小学发生踩踏事件 17名学生受伤  2007-08-29  · 民航总局急令 强制检查300架波音737   2007-08-29  · 九江大桥大桥管理方向肇事船舶索赔2500余万  2007-08-29  
首页 新闻 青海 法制 财经 体育 军事 娱乐 企业 文化 旅游 健康 时尚 美食 招商 省情 视频 音频 图库
  您的位置: 首页
电信月租费遭围攻 消协:码号占用费月成本仅1分
发布时间: 2007-08-29   作者: 杨玉峰   来源: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月租费收取不合理,漫游费的成本基本为零。”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映的北京电信资费过高问题,来自信息产业部、社科院、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人大经济学院、北京邮电大学的专家学者集中“炮轰”现有电信资费制度,呼吁降低手机通讯资费。
    28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中消协、北京市消协共同主办的“推动电信资费改革论坛”在京召开,专家们呼吁进行实质性的价格听证来帮助电信资费合理调整。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认为,电信资费整体水平过高,取消电话月租费的呼声强烈,消费者普遍认为:月租费的收取不合理,且性质不清。以手机月租费为例,如果是租用费,消费者并未向电信运营商租用有关物品;若说是码号资源占用费,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电信领域,码号作为有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码号资源占用费应由电信经营者承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而且对于消费者占用的码号资源部分,国家只是象征性收费,一个电话号码每月向电信经营者只收取一分钱,这与手机月租费的实际收取情况相去甚远。
    消费者认为,固话收取月租费同样不合理,因为月租费的具体作用并不明确,话机是消费者自己的,消费者享受的通话服务也是通过缴纳话费购买来的,因此按通行市场做法,应该取消电话月租费。
    新闻链接 
    漫游费成本接近零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同时表示,手机漫游费属于一种“强制收费”,按照有关专家的说法“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但目前我国的漫游费以0.8元/分钟或0.6元/分钟标准收取。国外许多国家在漫游费问题方面政策不同,美国全国实行全网同价,日本虽有漫游费,但运营商推出了许多优惠套餐,实际漫游费很低,而欧盟已经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强制性手机漫游费限价方案。相比之下,我国的漫游费仍在收取,且1分钟漫游费的费用相当于4分钟本地通话费。
    北京上海价差1倍 
    计算方式不合理、短信服务收费不透明等问题是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人大经济学院教授何伟指出,电信行业是一个缺乏监管的市场,手机收费各自定价,全国没有一个统一价格,北京每分钟0.6元,上海每分钟是0.3元,北京上海都是国际大城市,价格相差1倍令人费解。他建议成立行业监管机构。(编辑 彦榕)

 
相关稿件  

图片新闻

西汉高速:让蜀道不再“难于上青天”

· 法门寺地宫珍宝将在天津展出
· 陇海铁路出现线路故障 万余旅客滞留西安站
· 中国学生首次与国际空间站宇航员天地对话
· 我国成功实施空中客车全球首次RNP验证飞行

特别推荐
· 拯救《南京梦魇》美制片人称遭网民攻击
· 女法官脱下法袍后斥责原告没良心
· 广电总局叫停低俗节目 96.4%民意支持
· 律师指责农民工讨薪成功后不付费引发争议
· 一首歌成就18岁百万年薪CEO
· 志愿者挽回百万元损失:民间反扒不再尴尬
· 湖北5名贫困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资格


媒体精萃
· 北京晨报:电信月租费遭围攻 月成本仅1分
· 经济参考报:药品召回制将在全国实施
· 千龙网:流浪动物增多动物保护者呼吁立法
· 广州日报:8元一套 性用品店公然卖半毒品
· 大众日报:“双涨”之下一个家庭的生活
· 人民日报:党政官员要直面网络时代开门纳言
· 光明日报:“负担说”是误读《劳动合同法》


   

Copyright © 2005-2006 qhnewsw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青海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网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青ICP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