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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住房保障制度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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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7-12-10 作者: 史菲 来源: 西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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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网讯 接近岁末,关乎西宁市低保家庭住房大事的一项民生工程——西宁市住房保障制度正式启动实施。12月7日《西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过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西宁市对城镇低保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救助迈入制度化的轨道。今后,凡是符合该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通过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后,都将享受到居住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救助,从而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实施细则》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本着从解决住房最困难的低保家庭入手,逐步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过渡的思路,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和退出程序及廉租住房的来源和使用管理、廉租住房保障金来源和使用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各地区各部门负责人,对该《实施细则》予以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该《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一定时期内有效解决西宁市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将起到积极作用,对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副省长、市长骆玉林要求《实施细则》的相关实施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以改善民生为己任,积极工作,有效实践,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做实,确保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得到切实的救助,从而使他们真正体验和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鼓舞和激发他们坚定对生活的信念和追求,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骆玉林同时要求房管部门要加快廉租住房的建设,扩大廉租住房建设规模,为《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使救助制度真正实至名归;要加大对《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让广大老百姓特别是低保家庭知道、了解住房救助政策的内容。
副市长张晓容就《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月底将首批确定的保障对象的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有关《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情况本报将从明日起作连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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