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救护车拉运炸药,原以为万无一失,不料却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非法运输爆炸物品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0年。 2005年6月8日凌晨,胡某开着救护车与卫某拉运1500公斤炸药,由尧都区城区向一平垣方向行驶。当行至土门镇东涧村临大收费站时,被民警拦截检查。卫某拉开车门仓皇逃窜,胡某被抓获。虽然其一再辩称自己不知道拉运的货物是炸药,但在公诉机关提供的物证、鉴定结论等大量证据面前,胡某不得不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