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本报有关一名被遗弃在南关街一院内的女婴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广大市民纷纷献出爱心的同时,也对女婴狠心的父母表示强烈谴责。然而,这类情况在我市并不鲜见,婴儿被弃,频频见诸报端。据了解,目前我市弃婴人数呈上升态势,西宁市儿童福利院今年就收养弃婴14名。自1998年至今,该院累计收养弃婴近300名?熏其中95%的弃婴有不同程度残疾。
镜头一:5岁男童清晨被绑福利院门前
2003年冬天的一个清晨,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门卫值班员听见有小孩号啕大哭,出来一看,发现一名四五岁的小男孩被绑在市儿童福利院的铁门上,冻得瑟瑟发抖。值班员赶紧将小男孩抱进了院内,后来检查发现小男孩患有共济失调症,走路不稳,有智障。
镜头二:新生男婴雨夜被弃马路边
2004年8月24日夜,礼让街“视窗音像”店老板王国平凌晨下班时,捡到一名新生男婴。当时,天正下着小雨,王国平正准备关上店门回家,在离他铺子约50米的街角,看到一个婴儿正光着身子躺在路边哭,胎盘和脐带还和孩子连在一起,王国平将孩子送到了医院。
镜头三:新生女婴被弃荒郊一夜
2005年8月29日清晨,市民罗有忠在团结桥附近一间公厕旁的草丛里捡到一名女婴,婴儿的脐带连在身上,浑身冻得发紫,血迹斑斑。据了解,该女婴是一女子8月28日晚在路边生下后丢弃的。女婴被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妈妈”送到医院救治,检查发现,女婴消化道畸形。由于病情严重,8月31日不幸夭折。
弃婴现象为何频发
面对着一双双稚嫩而又可爱的脸,每一位有善良之心的人肯定都会欢喜不已,然而他们的亲生父母却为什么会如此狠心地将他们抛弃呢?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许多相关部门,综合来看,导致弃婴现象发生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医学界人士认为,自从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了严重的危机,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趋势,这是引发弃婴事件的第一大原因。
弃婴现象频发另一原因是“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而现行计生政策只允许生一个,两者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见男就留,见女就流”。目前被弃婴儿女性性别占多数。
导致弃婴问题愈演愈烈的第三大因素,是性开放的潮流中良好的性教育的缺位,城市流动人群和青少年正成为非婚生育乃至弃婴问题的高发群体。
弃婴现象带来诸多问题
西宁市儿童福利院一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弃婴数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弃婴所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从社会危害看,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者应尽的义务,将有残疾的孩子一弃了之,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被送到福利院生活的弃婴们,相对于沦落街头的那些可怜宝宝来说,还算是幸运的,但弃婴被亲人抛弃后心灵所受的创伤,则是一生难以平复的。由于长期缺乏家庭成长的氛围和关爱,弃婴们长大后大多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容易对社会产生冷漠甚至仇视心理。
此外,在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弃婴问题更容易引发多种法律问题,例如弃婴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或因收养带来各种问题。
违法弃婴少遭惩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弃婴而受到法律惩处的人几乎是寥寥无几,警方对遗弃婴儿的人很少有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西宁市儿童福利院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时候我们将弃婴父母的电话甚至是家庭地址告诉了警方,但警方也没有去处理,或者说是不愿意去处理!”
有学者认为,遗弃婴儿者之所以很少受到法律的严惩,主要是公众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对弃婴行为还没有达到“深恶痛绝”的地步,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宽容、恻隐之心,把弃婴行为看成是他人的私事,与己无关。正是这种观念的存在,导致遗弃者在遗弃小孩后,很快就销声匿迹。
目前,人们尚未清楚地认识到弃婴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更是导致弃婴者总能逃脱法律严惩的主要原因。而法律本身的“空白”,则削弱了法律的打击力度。我市一位知名律师指出,弃婴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已严重侵犯了婴儿的受抚养权甚至生命权。若情节轻微,只有受害人或对受害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自诉,才有可能立案,而受害人不会说话,其身份往往又难以确定,故作为自诉案件,婴儿的权益难以维护。情节严重的弃婴行为,应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但婴儿不能表白和主张权利,很容易引起有关部门的忽视,很难在思想上将其等同为成人实施的刑事犯罪。由于很多遗弃者是外地流动到当地的,故难于核实查证、认定罪名,更不要说最终移送法律机关起诉,将其绳之以法了。
愿弃婴现象早日根除
连日来,在我市发生的弃婴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心灵震动,在采访中,市民普遍认为,应该尽快消除丑恶的弃婴现象,通过法律、教育的手段来塑造人性,规范人的行为。
市民王女士认为,根除这种现象,需要从根源上提高广大妇女的认识,并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救护机制。人们只有认识到弃婴行为是一种犯罪,才可能主动抵制来自各方面抛弃婴儿的动机。
教师罗先生认为,建立监督机制也是有效防止弃婴行为发生的重要环节,通过社会的监督、公众的监督,尽量避免弃婴行为的发生。这样,即使一些父母有弃子之心,发生了弃婴的行为,也会很快被发现和举报。
鉴于大多数弃婴是先天残疾儿童,一位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议,应将妊娠期妇女保健与胎儿的医学检查制度化,医疗机构对初诊认定为妊娠的妇女发放专门的“妊娠期妇女保健手册”,该手册对孕妇及胎儿所要求的定期医疗检查的时间、内容、项目、金额等有详尽说明,每次检查、每项检查凭接诊医生签名、化验检查等单据或电脑资料予以确认,再加盖有监督意义的相关部门专用章等。
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前靠社会道德的力量难以唤醒失去良知的父母,必须借助法律的力量,完善对弃婴行为的法律惩处。
弃婴之痛,既痛了孩子,也痛了亲人,更痛了整个社会。让每一个孩子能够从小沐浴在爱的阳光里,这理应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和实际行动。(编辑 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