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这块河滩,十几年来,我先后投入了一千多万元,万万没有想到,现在竟然有人说这块地不归我所有,真是令人寒心呀!”7月28日,西宁某公司经理马占虎指着他投资修筑的河堤生气地说。
马占虎告诉记者,伤心事来自于河堤后面的河滩地,但要谈河滩地得先说前面的河堤。马占虎说,1993年夏,由于连降暴雨,造成宁张公路10-12公里处一百余亩林地被冲毁,并直接威胁到宁张公路和西宁市第四水源管道的安全。为了根治水患,保护河滩和林地,1998年9月,马占虎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北川河道宁张公路10-12公里区段护堤及河滩治理开发项目》的申请,表示愿意出资治理河道。后经西宁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水务、土地等部门现场考察和论证,批准马占虎承担这个项目,并将宁张公路10-12公里区段的204.65亩国有河滩地划拨给他,作为北川河护堤及河滩治理开发用地。2000年8月,相关部门为马占虎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余年来,我的全部精力都投在了河道治理上,现已修成高5米、长2.5公里的河堤,为修河堤我已债台高筑,可有人却打起了河滩地的主意。”马占虎说,四年前,市林业站突然将土地部门划拨给他的36亩地租给一位沙石场老板,见到自己的土地上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沙堆,他十分生气,便立即找到林业站理论。可林业站的负责人得知马占虎的来意后称,他们之所以将地租给他人,是因为那块地归林业站所有。在与林业站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今年5月份,马占虎向城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林业站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然而,令马占虎始料不及的是,林业站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林权证,称北川河道(包括马占虎的二百余亩地)的371亩林地均归林业站所有(发证时间为2002年6月17日)。
“这件事是‘一女二嫁’造成的。”西宁市林业站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林业站早在1999年就取得了宁张公路10-12公里林地的所有权,至于相关部门后来为什么又将这块地划给了马占虎,他也十分不解。他表示,相关部门目前正在调查此事,他不便介绍详情。(编辑 彦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