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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研究学者:中国军队走出去,法制要先行
发布时间: 2008-07-03   作者: 孙国风   来源: 环球时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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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3年开始,就陆续有国际学者研究“非战争军事行动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15年后,他们得出的一致结果是,在未来,各国军队如何维护国家利益,将越来越不取决于战争行动,而是有赖于非战争的军事行动,包括国际维和、护侨和撤运人员、反恐维和、境外人道主义救援、抢险救灾、安全警戒等方面。
     这种研究成果非常符合当前的国际现状。近年来,世界各主要国家“非战争军事行动”相当丰富,而且都在加大力度。中国军队也越来越多地承担了类似传统非战争军事任务,但是,在中国军队走出国门,想要承担更多反恐、维护国际和平、处理突发事件、防止疫情和紧急国际救援等各种军事任务、体现大国责任时,中国有时会非常顾忌,生怕别国拿此作为炒作话题。这个问题不妨参考别国经验。
     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法制保障要先行。
   
现代国际社会越来越强调“师出有名”,即所谓的军队走出去的合法性问题。国际学界常用“是否有合法程序”、“是否有价值”、“是否能起到一定功能”,来衡量某国军力走出国门的标准。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各国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普遍做法,比如,美国早在2001年10月就出台了《爱国者法》,赋予美国各级执法部门和军队更大的活动空间。日本更是在一个月前公开宣称,要制定可随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恒久法律。
     当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正在建设中,比如2005年颁布了《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但是,中国军力走出的法律建设,尚未形成体系,还需要针对反恐、国际维和、境外人道主义求援等各方面寻求法制保障。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我们有些人还对“军队走出去”存在观念误差,以为那样会引起别人的误解,会给“中国威胁论”制造更多借口。所以,我们每一次军队走出去,大多强调“受邀”二字。
     其实,当前世界舆论更关注的是合法性。只要不是“师出无名”,自然不会引起别人的真正猜忌。
     而我们如果能够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制定出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赋予中国军队走出去的和平使命,这就会有助于国际社会对中国军队走出去的理解。
     因此,关键还在于我们是否能有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有了那样的法律,我们就可以更主动地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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