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网讯 4月14日,三名推销人员到新宁路南端的省投资集团公司办公楼上推销产品时,保安扣押了推销人员的产品,当记者前往采访此事时,竟然遭到保安的拒绝,将记者推出办公楼。
4月14日下午2点多,本报热线接到张女士来电反映,她和两名同事到新宁路南端的省投资集团公司办公楼推销启明星清洁膏时,大楼内的保安扣押了6盒产品,开出了落款为“翔光物业公司保安部”的扣押条,理由是“私自上楼推销产品”。随后,记者赶到省投资集团公司办公楼采访,一名负责人了解到记者采访此事后,说了声“出去”就走开了,随后,又过来四五名保安,先后两次查看记者的证件,一名保安竟然说记者证有假,将记者推出办公楼。在采访中,尽管记者再三说明采访的原因,但该楼保安态度非常恶劣,当记者提出要见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时,依然遭到他们的拒绝,说是“领导出国了”。
就此事,市司法局相关法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安没有任何执法权,不能随意扣押推销人员的产品。如果发现有推销人员在办公楼上推销产品,可以劝告其离开,如不听劝告扰乱办公场所秩序者,可转交公安等执法部门处理。同时,新闻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保安没有任何权利影响记者的正常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