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化隆回族自治县切实落实新农合调整政策工作,积极开展2008年10元参合金补缴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已补缴参合金176.44万元,完成95.2%。同时,按照《化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县卫生部门于7月1日开始对2008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按政策进行了10%的追补报销,4983名住院患者得到了追补医药费561937元,追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