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网讯 为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松树乡党委、政府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村级管理经验,今年在该乡松树村推行户代表议事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提高了村务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松树村有6个自然村,总户数402户。长期以来,这一带由于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群众流动性大,存在召集村民会议难度大、议事难等问题,致使群众参与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为此,乡党委、政府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村级管理经验,在该村推行了户代表议事制度。具体办法是:依据群众居住情况和生产关联情况,每10户一20户村民中选举推荐一名户代表。户代表必须从年满18周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受群众信赖,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民中产生。主要职责是把个人所代表的农户的意见、建议反馈到村民议事会上,参与评定低保户、灾民户和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负责将户代表会议讨论村级事务的结果及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给农户,并给村民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按议事规则,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户代表到会,才能召开户代表会议。“户代表”采取一年一选的办法,可以连选连任。
按选举办法,松树村“户代表”于今年5月初产生,402户共选出代表23人,5月底召开了第一次户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了村集体砖厂承包费和有关企业赞助的3万元款项的使用预算,听取了乡政府对村上历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结果,还对救济面粉发放方案、村老年活动中心的管理做了讨论和表决。之后,又召开了两次户代表会议,充分发挥了户代表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的职能,深受村民信任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