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海南藏族自治州日前出台了《海南州农牧区困难群众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针对目前全州农牧区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的实际,为切实解决农牧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重灾民中的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按照建立覆盖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海南州出台了农牧区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
《方案》规定,海南州农牧区困难群众安居工程实施时间为2008年至2012年,总投资7042.49万元,完成农牧区4633户困难群众住房的重建和改扩建。其中,给1172户无房户每户新建2至4间砖木结构住房,农业区每平方米平均投资712.2元,牧业区每平方米平均投资752.2元,开展新建住房工作;对3461户危房户每户投资1万元完成改扩建。
《方案》规定海南州实施住房安居工程的受惠对象有五类,即: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牧区五保户;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和危房户;农牧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无房户和危房户;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不能居住、或急需搬迁,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