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新闻 青海 法制 财经 体育 军事 娱乐 企业 文化
旅游 健康 时尚 美食 招商 省情 生态 视频 音频 图库
· 朝鲜举行国庆阅兵式 2008-09-10  · 李明博向韩国佛教徒道歉 2008-09-10  · 黎巴嫩总统宣布16日开始全国对话 2008-09-10  · 以部长暗示“绑架”内贾德 2008-09-10  · 美高官称开始考虑帮助格鲁吉亚重整军备 2008-09-10  · 全球最大对撞机启动 欲解宇宙起源之谜 2008-09-10  · 赞比亚将于10月30日举行总统选举 2008-09-10  · 俄外长称将按照双边协议向南阿两地派驻部队 2008-09-10  · 俄罗斯要求安理会对格鲁吉亚实行武器禁运 2008-09-10  · 欧盟将与乌克兰签订联系国协定 2008-09-10  
   您的位置:青海
“开门式”法律援助走进百姓生活
发布时间: 2008-09-10   作者: 姚斌 李萌   来源: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9月5日这天,个体户王桂春很早就来到西宁市体育馆前,向方圆第二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咨询子女财产继承的问题。十几分钟后,律师韩秀花就这个问题,给了她一个满意的答案,解开了困惑她几年的一个结。
  9月5日,是《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咨询活动周的日子。省司法厅和西宁市司法局组织省垣50多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团法律援助服务站的专业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让“开门式”法律援助走进了寻常百姓的生活。
  在一字排开的几十个服务点上,许多像王桂春一样的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更让他们开心的是,原本以为很难迅速得到答复的问题,通过律师们的建议,很快有了解决的办法和渠道。
  《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来,我省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为成千上万需要法律援助,却无力承担费用的困难群众打开了方便之门。在现场,记者看到了翔健律师事务所的展板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凡是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过个人申请,法援机构审批,可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而且有求必应。”忙碌了一上午的律师韩秀花告诉记者。
  “从9月1日到5日,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展开“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专业人员走上街头,来到农牧区,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既然法律援助这扇门已经打开,我们就会尽力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走进来。”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启贵表示。

 
相关稿件  

 


图片新闻

国家图书馆新馆正式开馆

· 残奥会上的笑脸
· 星星知道我的心
· 世界最大跨铁路转体斜拉桥成功转体
· 自救,从废墟上站起

特别推荐
· 奥运走了,同一个梦想不能走
· 白衣天使的使命让我自豪
· 点亮自信烛光重建心灵家园
· 张大千的青海往事
· 大通皮影子:三百年前的河湟“老电影”

媒体精萃
· 老师,节日快乐!
· 李春艳老人的绿色之梦
· “盼你醒来,我的弟弟”
· 武警8651部队官兵抗震救灾纪实
· 青海女孩跨国捐献造血干细胞

 


Copyright © 2005-2006 qhnewsw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青海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网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