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罚再罚是何原因
2008年4月29日,代女士朋友的车在省城西门口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西宁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交警罚款100元,并要求在15日内到市商业银行缴纳。5月13日,代女士来到西门口西宁市商业银行西大街支行,缴纳了100元的罚款之后,换回了一张青海省交警罚款专用票据。之后,代女士渐渐忘记了这件事。6月底,代女士的朋友在审验驾驶执照时,相关部门却说他没有交4月29日的罚款,须先补交罚款和滞纳金后,才能审验驾驶执照。代女士听朋友问起交罚款一事,十分肯定地告诉朋友,自己的确交了罚款。由于一时找不到交款票据,朋友只得再次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共计271元。
代女士为此心烦了好几天,自己明明交了罚款,交警队的电脑里怎么会没有显示?代女士记得票据就放在家里,便开始翻箱倒柜地找,票据终于被她翻了出来。“明明交了罚款,却还要再交一次,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罚款到底去哪里了?”
重复收费为哪般
带着代女士的疑问,9月18日,记者来到西宁市交警支队。在交通科驾驶人综合查询系统中,记者发现,代女士朋友的车的确在西门口违章而被罚款100元,但系统内无法显示代女士何时交的罚款等一些更加详细的信息。据交通科民警解释,现在的罚款分强制和简易两种,500元以上的罚款,属强制罚款,下发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是10位数。而简易罚款,下发的则是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只有7位数,没有各区代码(也就是加在决定书编号前用来区分各区的代码,如031为城中大队)。按说,这系统中只要有一次交款记录,第二次是交不进去的,但往往司机们到银行交罚款时,由于输入的只是决定书的编号,而没加各区代码,无法区分,只要系统显示相关数据比对成功,就能缴费,因此,有可能出现重复缴费的现象。
随后,在交通科民警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银行工作人员驻交警队办公室,银行工作人员看完两张罚款单后说,这的确属于重复收费,可以给代女士退回多交的钱。
随后,交通科民警提醒司机们,交完罚款后,要及时到交警支队一楼查询,以防此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