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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今冬供暖价上调
发布时间: 2008-10-13   作者: 马金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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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西宁市开始统一供暖。今年供暖价格上调后,居民负担有多重、价格上调的原因是什么、供暖企业的供暖成本现在到底有多少、供暖企业是否会为消费者提供同等优质的供暖服务……在今年采暖期到来时,记者多方采访,为居民掀开供暖价格上调的面纱。

  ◆燃气每月每平方米4.30元 燃煤每月每平方米3.80元

  ◆低保居民优惠5%

  ◆因供暖企业造成室温长期达不到16摄氏度 居民可与供暖方协商减收取暖费

  10月10日,西宁市发改委发出通知,从今年冬季取暖期开始,居民燃气集中供暖价格由原每月每平方米3.2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30元。燃煤集中供暖价格以前实行的是每月每平方米2.80元的参考价格,此次统一为3.80元。
  这次居民燃气集中供暖价格按照“补偿成本、逐步到位、费用公平负担”的原则调整,调整后每月每平方米4.30元的价格不包含供暖设施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按住户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对非居民用户供暖按照“成本+税金+利润,补偿成本一步到位”的原则调整,并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4.30元的基础上可上浮25%至30%,具体供暖价格由供暖经营单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同用户协商议定。对小高层、高层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考虑到供暖二次加压成本费用高于多层住宅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加收部分成本费用,即以每月每平方米4.30元为基数,每月每平方米加收0.20元。
  调整后的居民燃煤集中供暖价格也同样不包含供暖设施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按住户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其他规定参照燃气供暖的相关条款执行。
  供暖期限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供暖期为6个月。新制定的价格从本月15日起执行。
  西宁市发改委规定,对持有低保证的居民用户,燃气、燃煤供暖经营企业应对其取暖费在现行价格标准上优惠5%。
  这次燃气、燃煤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后,有关部门要求各供暖经营单位,给用户提供供暖温度在供暖期内必须达到国家建设部规定的“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应不低于16摄氏度的标准”,保证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对于因供暖企业造成的少数居民用户家中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的,经双方确认后,供暖经营单位在收取住户冬季取暖费时,应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减收,具体减收幅度双方协商议定。
  此外,今冬确定的西宁市燃气、燃煤集中供暖价格标准为含税价格,且为最终到户标准,各供暖经营单位不得在规定的价格标准基础上加收任何费用。

  ◆新闻链接

  暖气费为何调整

  100平方米的房子 每月要多掏一百多元

  今冬西宁市供暖价格上涨,百姓在取暖上自然要多开支一部分,那么,要多掏多少钱呢?让我们来简单地算一下。以10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按原来的供暖价格计算,使用天然气原来每月每平方米为3.20元,100平方米就是320元,今冬燃气供暖价格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30元后,100平方米为430元,这样,住户每月就要多掏110元,6个月的供暖期内,要多掏660元。今年燃煤价格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3.80元,照此,100平方米的房子原来每月掏280元,现在则要每月掏380元,一个供暖期多掏600元。
  目前,西宁市的供暖方式主要是燃煤、燃气和电,三者相比,由于用电采暖费用较高,很多人都愿意选择燃煤和燃气,“煤改气”工程的推进,使燃气供暖越来越普及,百姓也觉得比较划算。

  供暖价格6年没变 供暖公司压力有点大

  不少百姓都会问:“这几年来,西宁市供暖价格没有变动,今年为什么要涨价?”
  西宁市发改委解释说,供暖企业冬季供暖运营成本费用逐年高出供暖价格,使企业运营面临很大困难。供暖企业长期亏损运营,势必会造成供暖行业发展乏力,长此以往会使行业发展萎缩,最终造成供暖停止。
  燃煤取暖2.80元、天然气取暖3.20元的参考价,是在2002年确定的,一直实行了6年。早在6年前,市发改委就对2001年冬季已实行燃气供暖的16家单位和企业的供暖成本作了审核,审核结果是:当时的供暖成本就达到了每月每平方米4.08元,已经形成了供暖价格与供暖成本倒挂。
  那么,当时为什么没有上调供暖价格呢?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当时政府推行的“煤改气”工程刚刚起步,许多用户对使用天然气能够带来的环境改善效益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担心使用天然气会增加费用开支,担心加重经济负担,随之带来对“煤改气”工作的抵触,所以,政府当初制定的价格偏低;另一方面,2002年10月以前,西宁地区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较低,一个取暖期每人41元,其中暖气住房家庭,供热方式基本为煤锅炉供暖,且多为单位自管自供,供暖价格一般在每月每平方米2.20元至2.80元之间,其中个人负担比例约在30%左右,大部分差额由单位暗补给职工家庭。当时职工冬季取暖收费还停留在一种福利性补贴的运作方式上,还没有实行商品化运作,人们对全额支付取暖费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对政府制定燃气供暖价格应当低一些的期望很高。

  供暖成本到底有多高

  供暖成本到底有多高?对此,一些供暖经营企业和相关部门都算了一笔账。
  明珠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供暖成本逐年加大,2005年至2006年,供暖成本为624万元;2006年至2007年,成本达723万元;2007年至2008年,成本升至941万元,企业亏损逐年增加,运营举步维艰。西宁市供热公司有关负责人也称,去年采暖期内,公司全年亏损达698万元。
  经西宁市发改委调查核实,2005年至2008年,八家以天然气为燃料的供暖企业,三年平均单位供暖成本为每月每平方米4.79元。近年来,煤价涨幅过快过大,2007年至2008年每吨293元,2008年至2009年每吨430元,涨幅达47%,目前,煤价仍处于上涨趋势,部分燃煤供暖企业的成本已接近或者超过燃气供暖成本。据发改委统计,七家以煤为燃料的供暖企业三年平均单位供暖成本为每月每平方米3.95元。
  供暖企业能够维持至今,是因为各运营单位通过一定的外来补贴(停车场的收益、出租房屋的租金等)来弥补供暖成本费用的不足。
  可见,供暖成本各项费用都在逐年增加,如果继续按原供暖价格运营,供暖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营,同时运营亏损将继续扩大。

  价格调整大多数居民能承受

  一切以百姓利益为重,相关部门作出此次供暖价格调整,也是充分考虑到西宁市居民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
  西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2007年西宁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636.00元,按平均每户3口人计算,户均可支配收入为每年31908.00元,那么,月户均可支配收入为每月2659元,而且从2005年冬季取暖之前,我省已将西宁地区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了1000元。所以,这次供暖价格调整,大多数居民家庭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当然,供暖价格上涨后,大家都会将目光集中到低保户、下岗职工这些困难群体上。在这次供暖价格听证会上,一位来自路桥集团的职工表示,在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供暖企业亏损是事实,所以,他同意采暖费上调。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有政府的采暖补贴,上调供暖价格他认为可以承受,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难以承受,建议政府能够给予适当的补贴。一位家住省城虎台小区的居民说:“目前水、电、煤费用确实涨了不少,影响到供暖企业的正常运营,所以,调整供暖价格是必要的,作为消费者,我也对价格上调表示理解和赞成,作为我们能拿到政府补贴的家庭来说,这次供暖价格上调是可以承受的,但现在也有一部分人享受不到取暖补贴,建议政府能够对这些人给予扶持。”
  为了增强低保户、没有政府补贴这部分人对供暖价格的支付能力,有关部门也建议政府增加低保户家庭的补贴标准,同时建议政府对没有供暖补贴的家庭和群体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标准,减轻供暖价格上调对他们生活带来的影响。

  价格上调供暖质量也要跟上

  对于消费者来说,都希望价格上调后,能享受到同等好的供暖质量。所以这次调价时,西宁市发改委也对供暖温度作出明确规定,即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的标准,并说明了如果因供暖企业原因造成用户家中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标准的,经双方确认后,供暖经营单位在收取住户冬季取暖费时,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减收。
  在此前的供暖调价听证会上,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曾表示,由于价格倒挂,一些供暖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导致近年来由于采暖服务质量引发的投诉增多,如消费者投诉温度不达标、供暖企业缩短采暖时间等问题。
  对此,供暖经营企业均表示,企业如果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服务质量难免会下降,最终导致恶性循环,只有让企业正常运营了,服务质量也就有保证了,从一定程度上也就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小区居民、退休职工、企业职工等消费者代表纷纷发言。大家认为,近年来水、电、煤价格上涨有目共睹,供暖企业常年亏损,势必影响供暖服务质量,比如停暖、温度不达标等,最终会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所以,适当上调供暖价格,他们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希望价格上涨后,供暖方也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同样优质的供暖服务质量。
  过一个暖融融的冬天是每一位居民的期望。您对今冬采暖还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拨打本报采暖热线:8450692 3643571,本报将努力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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