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网讯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造成药价虚高、看病贵的主要原因,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各种措施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4月4日,西宁市卫生局又出新举措,决定对发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切断其与医务人员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坚决制止医药购销领域非法交易活动。
西宁市卫生局新出台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规定,医药生产流通企业给采购、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务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罪或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以及因行贿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同时,医疗机构在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医疗机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务人员收受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医务人员,取消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医疗机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务人员收受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时,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编辑 彦榕)